公司被指伪造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参与招标引质疑

2025-09-26 16:11

     “自2017年以来,辽宁启昊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参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配网杆塔类物资采购联合资格预审中,涉嫌伪造政府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取得资格并参与招标,而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质性审核,涉嫌利用职权帮助启昊公司骗取联合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近日,辽宁省绥中县的孙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在国家电网招标或资格预审中,均要求投标人、供应商提供合法的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启昊公司的厂房系在2018年被法院要求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并且相关法律文书在“裁判文书网”可查。政府部门不可能为启昊出具厂房属于合法建筑的文件;辽宁启昊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不符合国网公司招标要求,并且在反映人向国网公司投诉后,国网公司拒不回复,仍让其中标,其中涉嫌存在违法、违纪的行为。

    在国网辽宁电力2024年第三次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中,反映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国网辽宁公司进行了反映并提交了证据材料,但是国网辽宁公司在确定接收到反映材料后,置之不理,不向实名反映人通报结果。

    在“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10kV 杆塔、水泥杆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工作的公告”资质核实中,反映人也对辽宁启昊公司的情况进行了反映,国网山西公司回复反映人称:启昊公司给辽宁公司提供了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并且绥中县沙河乡政府给开具土地证明,证明其土地使用证是合法有效的。然后辽宁公司将该文件也传给了山西公司,因此山西公司回复反映人认定启昊厂房合法。

    辽宁启昊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违法占用耕地套院建厂。2015年11月20日,绥中县国土资源局对辽宁启昊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0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于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5(394),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并处罚款每平方米20元,计80000元。

    而后,于某没有履行处罚决定书的内容。2018年,绥中县法院决定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要求15日内拆除非法占用土地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该法律文书在“裁判文书网”可查。

    综上所述,启昊公司的厂房属于违法建筑并经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拆除,任何单位都不会向启昊公司出具厂房合法的证明文件,因此辽宁启昊公司涉嫌伪造国家机关文件参与国网公司的投标。然而国网辽宁公司却拒绝对反映人的反映做出回复。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废除启昊公司“国网辽宁电力2024年第三次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招标结果,撤销其联合资格,并对相关职能部门及人员的失职行为予以问责,维护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和招投标市场秩序。

    另外,辽宁启昊公司在之前中标的国家电网农网改造工程项目中,在供应水泥电线杆时,所供应的产品不符合国网公司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标准,涉嫌存在以次充好、以预应力代替非预应力行为,获取巨大不当利益,同时,也给国家电网农网改造项目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国网公司应当对有辽宁启昊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标识工程产品质量进行核查(绥中地区大量的农网改造工程)。如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来源:招投标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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